任何一幢建筑物都必须按照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的要求设计、安装防雷装置,这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执行标准。雷电灾害是“国际减灾委员会”发布的十种最严重自然灾害之一,也被称为“电子信息时代的公害”, 直接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因此,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从根本上解决建(构)筑物防雷先天不足的首要手段。
建筑物、仪器设备、通信网络、供配电设施等必须构成一个完整的、安全的防直击雷、防感应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雷电综合防护系统,所以更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。再者,防雷装置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隐蔽工程,有否按照设计要求、按质按量进行施工,也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来跟踪监测。
《福建省气象条例》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这项行政许可职能赋予气象部门,那么,各级气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将防雷减灾的社会监管工作做好。目前,泉州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气象局的服务窗口,依法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。
(政策信息提供:泉州市气象局)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