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区自来水现行水价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[2006]185号的批文执行。
居民用水(包括:居民生活用水,行政事业单位用水,市政、环卫、绿化、消防等公共用水)每吨1.65元;特种行业用水(包括:桑拿、洗车、足浴、纯净水业)每吨2.8元;其他行业用水(除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)每吨1.9元;代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0.8元。
水户可以在泉州市区邮政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兴业银行、农业银行、泉州市商业银行、招商银行、中信银行等储蓄网点办理储蓄代扣、电子缴费、网上缴费等业务,并在抄表后的当月16日前确认储蓄代扣余额。也可在每月16日—25日到本市受自来水公司委托的银行现金收费窗口缴交水费。
(政策信息提供: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)




